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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确保“四报两刊”发行

2000-08-15 来源:光明日报 郑晋鸣 我有话说

本报南京8月14日电江苏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新闻出版局、江苏省邮政局今天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坚决制止各种小报和行业报强行摊派征订,确保《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新华日报》、《求是》杂志、《群众》杂志“四报两刊”的发行。

通知强调除中央主管主办或中央委托中宣部主管主办的报刊及江苏省重点党报党刊外,其余报刊一律不得以党政机关的名义发文征订和召开各类发行会议,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如参加此类报刊发行会,不得提出具体征订要求。除“四报两刊”和市、县党委机关报可以下达征订指标外,其余报刊社不得提出任何征订报刊的硬性规定、硬性指标或“参考数”等变相指标;市、县党委机关报的征订发行不得挤占中央和省“四报两刊”的征订经费;党委部门其他公开发行的报刊,也是党的重要宣传阵地,要在确保完成“四报两刊”发行的前提下,兼顾有关报刊的发行工作。各报刊社也不得以“曝光”等手段胁迫征订。在报刊征订结束前,省纪委、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局及省邮政局将对征订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凡未完成中央和省“四报两刊”征订任务的公款订户将实行资金划转,用于征订“四报两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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